宣威之窗

旧车交易不落户 买主原是精神病

旧车交易,不论买主还是卖主,一般情况下都会主动办理过户手续。然而也有例外,宣威市羊场镇朱某2016年8月购买湖南省岳阳市的黄某昆明牌号奥拓车一辆经黄某多次催促就是不落户。黄某担心长期不落户怕朱某车祸引火烧身,将其朱某起诉到宣威市人民法院羊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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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羊场法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被告朱某之父说出被告长期不落户的原因“朱某原是精神病人”,并出示精神病人残疾证,车辆交易属于无效行为,要原告返还车款。原告说,交易时原告不是精神病,残疾证是交易后一个月才办的,应继续履行合同。

庭审中,监护人被告之父苦苦哀求,精神病人已经不能开车,家中又没有其他人会开车,要求原告返回车款。经庭审法官认真分析案情、换位思考认识到原告多次往返于湖南、云南两省,舟车劳顿,交通住宿等费开销不少;被告朱某的监护人朱某年已花甲,儿子成为精神病人,不但自己不但精神受到打击,还要负担儿子不菲的治疗费。于是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售车协议,由被告方返还原告车辆,原告返还被告部分购车款。

调解协议虽然达成了,但庭审在羊场,车子在龙潭。原告千里之外急着开车,监护人急着回家照顾儿子。法官们只好动员双方次日赶到龙潭镇大坡村组织双方进行车辆移交。

原告看着他的车辆受损还要退被告部分购车款,心里虽然不顺最终还是对法官深表感激地说“舍财消灾,要是你们不及时处理,万一原告开车再惹祸,我更是吃不了兜着走,因为我没有想到买主会是个精神病人”。被告的监护人朱某也说“车款虽然没有全部返还,捡得三分当一钱,你们法庭最终还是帮我了了一个心结,我也要感谢你们”。(宣威市人民法院:李兴学)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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