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女子殴打民警 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宣威一女子胡某荣并殴打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并造成民警头部轻微损伤。7月14日,宣威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胡某荣刑事拘留,有力的维护了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尊严。

7月13日22时许,宛水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宣威市一中门口有人打架,一人被杀伤,请求处理。接警后,宛水派出所值班接民警迅速处警,在现场联合特警一起将被杀伤的当事人宁某光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参与打架双方当事人宁某贵、晏某跃等人传唤到派出所。当派出所民警在值班室正在调查处理该故意伤害案件时,一名叫胡某荣的女子要强行进入派出所勤务指挥室见被传唤的嫌疑人。民警拦住该女子,并告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她不能进入,该女子不听劝阻,并突然对民警进行殴打,后被现场其他民警制止。受伤民警伤势经医院急救后法医医学鉴定为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市局维权办立即启动维权机制,及时按照《宣威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工作规范》要求,组织督察大队、刑侦大队、法制大队相关领导及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对现场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调取视频监控资料,获取强有力的证据。经查,在整个执法过程中,被打民警言行举止执法规范,并无不当之处。嫌疑人胡某荣暴力对抗并殴打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造成民警头部轻微损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于2017年7月14日5时对犯罪嫌疑人胡代荣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宣威警方)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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