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五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三为主”、“四结合”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成效明显。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抓管理,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市委、市人民政府未雨绸缪,每年坚持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防范,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较好地把握了防范和应对地质灾害的主动权。市、乡、村三级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各项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及每个监测员,明确岗位职责、提出目标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奖惩”为一体的市、乡、村、组、监测员五级责任管理体系。
       二是抓检查,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汛前(4月底前),在各乡镇(街道)、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国土部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会同乡镇(街道)、村组及监测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同时,还邀请有关专家对我市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坚持严格的地质灾害避险监测值班工作制度,对每年确立监测点隐患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日报制度及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在巡查中,一旦发现突发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启动应急调查,组织相关专家对隐患点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定,研究制定应急预案。汛后(10月1日至年末),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就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对原隐患点和新产生的隐患点予以评估鉴定,确定隐患等级,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降低安全风险。 
       三是抓投入,提高工程治理水平。通过上级补助、地方筹集、项目申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近年来以来,我市共整合资金6840万元,实施了42个地质灾害搬迁点建设项目和150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562户5154人受益。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极大地消除和缓解了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威胁,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条件,有效防止周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实现了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是抓宣传,强化群防群治能力。宣威市始终将宣传和培训工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知识进一步增长,文化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增强,体系进一步完善”的要求,利用“5.12”防灾减灾日、乡村赶集日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设立警示标志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手机通信、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村庄发放避险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同时,邀请专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明白了防灾避灾及临灾处置方法,有力地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险和应急反应的能力。 
       五是抓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按照一个灾害点一个演练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和处置程序,提高国土、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提升地质灾害点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综合抗灾能力,强化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熟悉避灾逃生路线,提高防灾减灾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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