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为认真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确保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安全,宣威市教育局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教育财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9月2日,宣威市教育局联合财政局加大对学校负责人和基层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全市28个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17所直属学校的校长和财务人员集中在教师进修学校进行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曲靖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宣威市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确保了各项教育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强化内部审计,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教育局和财政局对乡(镇、街道)的财务管理和执行公用经费管理规定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严格执行公用经费管理规定,规范支出科目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范围列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资金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和新措施,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开支标准、范围和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的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督、事后有反馈的制度,切实管好用好各种教育资金。
       严格资金下达,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一是对上级下达的各种补助资金,教育局和财政局都及时下达,确保所有学生能够按时领到国家发放的各种补助资金;二是建立健全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实际学生数下达资金,把结余资金留存在专户,年底清理时逐级上报,待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准动用结余资金时,再逐一扣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严禁公款私存,加强对各种资金的管理。对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以及学校代收费资金(如学生自交伙食费等)和学生补助资金等,要求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严格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对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二是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精神,严格落实地方责任,在宣威市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设立宣威市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市营养改善计划日常业务工作。宣威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720万元用于解决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补助(按照1名工勤人员服务100名学生测算下达各乡、镇、街道临时聘用人员指标,为学生提供一餐服务的工勤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提供两餐服务的工勤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宣威市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全部采用食堂供餐模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食堂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加强公示公开,学校每天公布营养改善计划食谱,按月对资金收支进行公示,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保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
       加强食堂账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利益。宣威市教育局转发了《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小学学生食堂必须建立单独的账目,账务实行日清月结,每学期结算一次,每学年在学期结算的基础上办理年终结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不允许产生结余,若当月有结余资金的滚存到下月使用,全额用于学生改善伙食,伙食资金不准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不得用于食堂大型用具及设施设备购置,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学生利益。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核算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教育健康发展。

编辑:system 审核:system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