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

古语有云:“小不忍则乱大谋”。前不久,徐某送亲戚到宣威市中医院去看病,出来时门卫让他交3块钱停车费,徐某觉得时间没到,不应该交,即强行出门,门卫李某放下自动杆,双方吵打起来,拉址中,徐某将李某打伤。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三小时的工作,双方达成协议,徐某一次性赔偿给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5200元。徐某悔恨地说:“真不该为3块钱大动干戈!”

当事人双方仅因三块钱引发了纠纷,徐某因小失大,3块成了5200,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予行政拘留的处罚。这笔账,实在不划算!文:冯玉芬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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