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本是夫妻应有的常态,可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妻子趁丈夫熟睡用木棒击打其头部的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害人朱某某系夫妻。2019年2月8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看到朱某某进屋睡觉,认为其外出赌博,遂持木棒进入卧室朝睡在床上的朱某某头部用力击打两棒,准备继续击打时被其三个儿子制止。
朱某某之伤经宣威市中医院诊断为“一、重型颅脑损伤:1、脑疝,2、左侧额颞部硬膜外血肿,3、右侧颞骨骨折,4、颅底骨折;二、吸入性脑炎,三、应激性消化道出血。同年4月6日,经宣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某某头部所受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
公诉机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因家庭琐事没有控制住情绪,持凶器木棒击打正在睡觉的被害人朱某某头部两棒,并欲继续击打时被其三个儿子发现后阻止,致朱某某重伤二级,李某某的行为涉嫌触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持木棒击打正在睡觉的被害人朱某某的头部,对朱某某的死亡持放任态度,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某某对朱某某欲再实施击打时被其子阻止,其行为并未造成朱某某死亡的后果,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目前,该案正处于上诉期。文:夏晓鹂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