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客运车辆严重超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9年4月9日17时许,宣威市公安局龙潭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宣威市境内龙潭镇至下格村委会路段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在宣威市境内龙潭到下格一路段处查获李某某驾驶一非营运小型面包车。该车核载8人,查获时实际载人26人,其中23人为宣威市龙潭镇一村委会幼儿园在校学生,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其是根据路途远近,对所载学生家长收取费用作为报酬。李某某驾驶车辆从事客运服务严重超过车辆额定载客数,已触犯刑罚相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该案已由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客车超载、超速行驶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大多是因受利益驱使养成的“多拉快跑”的陋习,一些老司机习以为常,认为只要不被抓住就没事,万一被查也就是罚点钱。事实上,客运车辆超员载客,会使车辆及乘客的安全处于高度危险状态,行车的不稳定性大大增加,极易发生事故。另一方面,客车严重超载意味着大量乘客没有独立座位,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将因缺乏保护而遭受更重的伤害。因此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列入“危险驾驶”行为。同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依法追究其刑责。这意味着对校车、客车严重超载或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在此提醒从事相关工作的驾驶人员及管理人员要将安全责任意识铭记于心,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杜绝超载、超速行为。同时提醒广大乘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出行。文:李玲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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