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审理一案 教育一村 宣威法院巡回审判一起赡养纠纷案

近日,宣威法院落水法庭到热水镇建新村委会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群众们听说法官亲自到村里开庭,纷纷过来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村的效果。

原告刘某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原告与其丈夫(已故)共生育三个子女,即三个被告。刘某丈夫去世后刘某又改嫁到其他地方,改嫁后未生育子女,后因改嫁的丈夫也已去世,留下刘某一个人独自生活。现刘某年岁较大,身体虚弱,无经济收入,无人照管,故刘某起诉三个子女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轮流赡养,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1.jpg

落水法庭初步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把庭开到老人家门口,一来方便老人出庭,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来借此案对村民做一次普法宣传,为此,还专门邀请了村委会及相关基层调解人员参加。

开庭现场,一旁的子女都在陈述自己经济有多困难,条件有多差,无力负担赡养老人,尤其是刘某的大儿子王某,不仅明确表示不赡养刘某还在庭上数落和痛斥母亲刘某,刘某面对子女的相互推脱和指责,在庭上佝偻着身体不停地摸着眼泪。

2.jpg

庭审中,承办法官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向被告阐述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循循渐进,对刘某的三个子女做耐心细致的说法工作,并以案释法,希望几个子女明白“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孝是每个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但本案的症结在于刘某的改嫁,刘某改嫁使王某对刘某积了很多厌恨,且被告王某始终觉得刘某改嫁后,他就不再负有赡养义务了,故在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对被告王某做了大量的教育说服教育工作,王某始终放不下对刘某的“恨”,还是不愿意赡养刘某,最终调解未果。庭审后,落水法庭就赡养老人问题和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问题进行答疑释惑,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

3.jpg

   落水法庭的这次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拉近了法院与老百姓的距离,同时也是一次生动的家事审理法制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村的效果,对当地基层调解工作也是一次指导和促进,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文图:张会平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