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省、曲靖市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规定,为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10:00—11:00在宣威市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意义
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国防教育的必要手段,目的是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二、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安排
10:00—10:03 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10:08—10:11 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10:16—10:19 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宣威市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各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试鸣前5日,由市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各界进行通告。鸣放期间由市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同步播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