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法院完成跨域立案第一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且原则是被告住所地,那么当原告距离被告住所地法院较远时,就比较麻烦,耗费的时间长,花费的代价高。而现在针对这个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今天,我们宣威法院不到一个小时就完成了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1.jpg

原告左某某是大理宾川县人,而被告刘某是宣威市海岱镇人,左某某借钱给刘某,按照法律规定是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法庭管辖。但是两者的距离是600多公里,当事人左某某仅仅是来立案就至少需要两天的时间。因为跨域立案的实现,左某某在宾川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交了相关材料,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系统看到跨域立案的消息后,马上点开材料,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立马完成立案,然后电话通知了当事人诉讼费转账到法院账户,我们直接把票据拍照发给她,所有的程序一气呵成。

当听到左某某在电话那头感叹道:“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原本以为我要去到宣威市才可以的,但是没想到就在家门口就可以把事情办好了,真的太方便了”。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网上立案和跨区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逐渐做到了真正的便民利民。文图:刘琳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