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门街片区、东山脚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用地及建设控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南门街片区、东山脚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用地及建设控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控制范围:南门街片区:东至人民医院西侧,南至东门街经下堡街接龙洲湾,西至西河路,北至建设街(区域内名人故居、部分办公用房和开发项目除外);东山脚片区:东至东山脚,南至南岩街经二环路接向阳东街老路,西至向阳东街大涵管,北至新庄子村北侧经二环路接原市水泥厂北侧。

二、控制范围内,禁止任何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禁止栽树等行为,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停止该片区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事项。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宛水街道、双龙街道、丰华街道必须加强控制区范围内的用地及建设等行为的巡察监管。

四、违法违规建筑必须及时自行拆除,否则,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强制拆除、没收或处罚,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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