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孟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孟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侵占单位财物,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公务出行和宴请;通过虚假诉讼非法为严重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初步核实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避建设工程招投标,违法受理、办理民事案件,以案谋利;参与虚假诉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虚假诉讼犯罪。

        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孟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孟鑫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忘记使命,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目无法纪,私欲膨胀,执法犯法,把司法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置自身利益于国家、法律、他人利益之前之上。孟鑫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严重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虚假诉讼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审判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议、曲靖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给予孟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system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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