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禁止普立乡赶集等活动的通知

全乡各商户、广大群众朋友们:

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1月24日20:00起,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按照《宣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结合我乡实际,乡人民政府决定对我乡部分公共场合和公共活动进行管控,即日起:

一、暂停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聚会、群众自发民间传统习俗等活动;

二、禁止聚集人员举办各类酒席,禁止各餐饮服务单位举办各类酒席,凡违规办理者和擅自承接酒席的一律按照违反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三、乡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车站、理发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执行每日定时消毒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消毒执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乡所有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含KTV 及棋牌室、网吧等)暂时关闭,文化活动一律取消。

五、全乡境内禁止进行活禽交易和赶集,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各集乡点摆摊设点。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结束日期将另行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0874--7882165

同时,我们倡议:

一、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流。

二、保持住所通风良好,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注意保暖,保持乐观心态,均衡饮食、增强体质。

三、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回家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20秒以上,打喷嚏或咳嗽时要注意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

四、2019年12月20日后从湖北省回来普立的人员,以及与湖北返乡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请立即报告当地村委会,并主动居家观察14天以上,每日测量体温,早晚各一次。

五、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马上联系所在村工作人员,在乡安排下,戴上口罩马上到普立乡卫生院就医。

六、在去往就医的途中,请您和陪同人员都佩戴口罩,最好自驾车,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到达医院后马上前往发热门诊,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

八、请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请广大商户,群众配合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吉祥如意,过个健康年!


普立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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