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宣威进一步加强交通和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经宣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和人员流动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入宣通道市级检测点(普宣高速路城南收费站、普宣高速宝山服务区、326国道冒水井、高坡顶、田坝腊家小牛场丫口检测点)和乡镇检测点的检测排查和管控:

除宣威籍或在宣威有固定住所、工作单位的车辆和人员,以及救护、公务执勤、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生活物资运输等确需通行的车辆和人员,原则上劝返。符合上述通行条件的,各检测点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送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观就诊;宣威籍以外的入宣人员,通知其住所地(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居家观察14天。

二、市内车辆尽量不出市外,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三、严格乡(镇、街道)属地网格化管理,落实村、组进出路口人员流动监测点管控措施,非必要来访,一律劝返;确需来访的,必须进行健康观察或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

四、全市正常营业的酒店(宾馆)、超市、农贸市场等,必须加强内部防控管理,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体征异常者不得上岗;按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凡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否则不得进入;禁止举办节庆、店庆、促销等任何形式的公众聚集性活动。

五、持续加强对全市KTV、网吧、游戏室、酒吧、影院、景区、宗教、洗浴、游乐、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关停情况的执法检查,发现擅自营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聚会聚餐和举办宴席,切实减少人员聚集。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知晓率、覆盖面。

七、全市群众要尽量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确需外出的,要佩戴好口罩。

生命安全重于一切,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对党、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宣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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