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宣威市海岱镇初级中学学生打人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2020年2月2日以来,有关“海岱镇初级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宣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海岱镇党委和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2019年11月10日,海岱镇初级中学八年级1812班学生李某在校园内与同班学生张某、袁某、杜某、沈某、孔某等(包含视频中被打的学生)产生矛盾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学校知情后,及时对当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到学校配合处理,促成了当事学生及家长达成谅解,并形成了处理协议。之后,李某将此事告诉同校九年级222班学生陈某,陈某找到社会青少年黄某(黄某:女,未满18周岁,初中毕业,长期在外,与父母基本没有联系,无正当职业),意欲帮李某出气。


2019年12月16日下午,在黄某的唆使下,该校九年级228班学生何某(视频中打人的学生)在校园内打上述4名同学耳光,并按照黄某的要求录下视频传给黄某。事发后学生未向教师或学校反映何某打人一事,当事学生继续正常上课并参加期末考试。


2020年1月29日寒假期间,黄某与何某产生矛盾,黄某联合他人对何某进行打骂。2020年1月30日,何某与其母亲到海岱镇派出所报案,黄某得知报案情况后,将2019年12月16日何某打上述4名同学耳光的视频传到网上。


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何某予以治安拘留十日(因其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并处罚金500元人民币;对黄某予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金500元人民币,待疫情过后执行。另外,公安机关继续排查,发现有打骂他人行为的学生,将依法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分管安全和德育工作的副校长赵某武、分管师德师风的党支部副书记王某松、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包某锐党内警告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月4日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任课教师方某梅、保卫科长符某浩、政教主任田某祥记过处分;给予228班班主任樊某玺、1812班班主任徐某贵警告处分。


宣威市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宣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