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宣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曲靖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动疫情防控“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疫情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调整交通检测点设置

(一)保留火车站、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省界入口检测点,其余检测点全部取消。所有入宣返宣人员须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就地隔离排查,同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湖北省来宣返宣人员原则上劝返,确需入宣且有工作单位或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工作单位和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宣返宣人员,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二)尚未解除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不得外出,其余人员正常通行,不再开具相关证明;各类车辆通行不再进行审批。

(三)全面恢复市内农村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公交运行,有序恢复县际、市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


二、全面恢复企业和市场主体生产营业

(一)除KTV、网吧、酒吧、棋牌室、游戏室、洗浴场所、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市场主体暂缓营业,其余市场主体全部准予恢复生产营业。

(二)全市企业和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恢复营业不再实行审批、备案,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积极支持外出务工

外出务工人员,可到住所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市人社局咨询用工信息和相关政策;需开具健康证明的,可到住所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四、继续抓好网格化管理

严格执行网格化排查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小区、自然村、企业、公共场所等网格化管理。省外入宣返宣人员要落实申报制度,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报告个人情况。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此前印发的文件、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宣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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