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的通告

广大市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建设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和建设美丽省份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宣威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的通知》(曲发〔2020〕8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建房,彻底遏制无序乱建行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违规无序建房。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村庄建设规划未完成前一律停止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待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后,方能进行审批;没有经过合法合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凡是新增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坚决杜绝增量;对行政区域内出现新增违法违规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二、全面核实在建房屋。对无审批手续且正在建设的乡村建房一律停止建设,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逐一清查核实,分类处置。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完善的,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属于违法违规建房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处置,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解释、业务和技术指导。

三、逐步清理消化违法违规建房存量。由各乡(镇、街道)对存量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照“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改造提升规范一批、依法整改处置一批、完善手续化解一批、依法拆除消除一批等措施,逐步消化乡村违法违规建房存量。

四、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包保责任,采取市乡联动、部门联动、乡村联动的工作方式,形成强大合力,对清理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占地建房问题,立即行动、边查边改,迅速掀起专项整治行动高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有效的手段,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落细落实见实效。

五、从严开展督查检查。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等明察暗访形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的进行追责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坚决根除“不愿做、不敢做、不能做”的禁忌,严明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对在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巡查不到位,导致出现新增违法违规建房的,以及干扰、阻碍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对清理整治行动期间顶风违纪的,必须坚决果断查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