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中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8月19日至9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的重大任务,持续加强学习,坚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切实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筑牢党员干部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二是及时制定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持续将《党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持之以恒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筑牢理想信念、增强理论武装实效、增强执政本领、提升品行作风。2020年1-3月共开展了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的讲话全文、中共六届八次全会上朱党柱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全省投资工作和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内容。三是利用周一集中学习的时间,加大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频次。截至3月底止,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3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2次。四是在各党支部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重要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加以学习。五是强化党员干部对“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下载和使用,并把学习成效作为党员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六是制定党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常态化。

2.议事决策不严肃。须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等重大事项由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整改情况:2020年1-3月共研究决定党的建设1次、人事问题2次(公务员遴选、职称晋升)、机构改革1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有的会议研究事项主要领导先定调表态,其余党组成员才表态发言。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研究事项事前未上会,事后才会上通报。

整改情况: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的所有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都坚持末位表态;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决策部署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前沟通、上会研究决定、会后通报的议事规则。2020年1-3月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研究决定党的建设1次、人事问题2次(公务员遴选、职称晋升)、机构改革1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大额资金使用8笔、年度考核3次、重大案件1个(传销案件)、重大项目2个(老旧小区改造、检测中心建设)。

4.个别党组班子成员担当不够,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事业责任心教育,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和担当能力。二是转变担当作风。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规定各位班子成员对于上级明确要求、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等待观望,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规定班子成员每星期主动与分管股室研究1次工作,每月与挂钩所研究1次工作,帮助基层一线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并实行记录在册制度。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团结一致,不讲条件,不提要求,工作上不分彼此,带领干部职工勇往直前、逆风而行,冒着被感染的风险,一个口罩就是所倚仗的防护武器,白天进商铺、进市场,晚上查网吧、查夜宵。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疫情防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违章行为,帮助经营者安装使用抗疫小程序,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上种种,都充分展示了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未严格执行“公职人员不得兼职”有关规定,部分公职人员在个私协会或分会兼职。

整改情况:根据《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联组〔2020〕1号)文件精神,协会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协会领导的变更,协会会长暂由宣威市恒邦磷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应宝先生代理,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干部职工已全部退出在宣威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任职。

2.食品监管工作不够有力,执法不够严格。2018年以来,没有按相关要求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没有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5万元的最低下限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积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力争在2020年能够追加食品安全抽检经费预算;二是已启动宣威市食品检测中心建设,于3月上旬与中检检测公司达成初步合作共建意向,一旦合作成功,将为宣威市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食品生产流通企业提供检验检测便利。没有开展食品监督抽检,主要原因是宣威市政府没有财力按上级要求拔付400万元/年的抽检经费。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协调解决经费问题:一是加大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请示汇报力度,力争在食品监督抽检经费方面得到市财政的支持。二是节约使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曲靖市市场监管局专项抽检经费,在保障国抽、省抽、市抽任务圆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节余出资金用于本级食品监督抽检。

在行政处罚幅度方面,我局部分食品违法案件没有严格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5万元以上的标准执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低于最低处罚标准处罚为“减轻处罚”);二是目前90%以上的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严格执行5万元起罚标准,将让大部分食品经营主体倒闭,甚至由此产生新的贫困户和失业人员。三是对违法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不是根本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罚款教育违法当事人要守法经营,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中,我局将严格按“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凡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一律给予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法规股加强法制核审监督,防止大案办小、小案办无现象发生。凡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必须报案件核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驻局纪检组加大监察力度,对办人情案、冤假错案以及在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粗暴野蛮执法的,迅速启动执纪监督程序。

(三)推动民生补齐短板不够有力

1.食品安全监管有差距。对制售病死畜禽肉类及制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私屠乱宰、食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等群众关注度高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还不够有力,校园周边“小饭桌”无证经营多,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一是积极配合市非洲猪瘟办抓好防控工作,专门抽调了执法人员参加防控,与火腿生产企业签订了《肉制品生产企业非洲猪瘟防控承诺书》,与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厨废弃物处置承诺书》,开展了非洲猪瘟病毒抽检。二是扎实开展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白酒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全局2020年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2件,罚没入库21.48万元。三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小饭桌”,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四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和自办宴席管理。完成了2019年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奖励工作,对信息员队伍进行了重新调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暂停了农村红白宴席和大型群体性聚餐活动,累计劝阻红白宴席和大型聚餐活动290余起。

2.药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对部分医疗机构及药店销售、使用过期药械药品治理不到位,疫苗冷链冷藏记录不规范,药店供货台账资料不完整,执业药师挂证经营、无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清理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9年开展了药师挂证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3月28日,局党组召开第6次会议,安排了对全市医院、卫生院、卫生室、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打击销售和使用过期药品药械违法行为。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监管部门、企业和协会等药品安全参与各方责任,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落实药品企业分级分类制度,进一步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突出疫苗、特殊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高值医用耗材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边远农村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到位。基层监管人员监管技能不足,小区电梯业主与物管、开发商的矛盾纠纷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立足本职,全面暂停了大型游乐场所营业,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做好消毒杀菌工作。进入3月份以后,又根据上级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指导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有序复工复产。3月4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3月28日,局党组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在三月底四月初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接下来,我局将强化责任落实,与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责任书,督促各级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坚决查处违法生产和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2020年,我局还将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特种设备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在11月底前配合商务部门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4.网络营销等新兴行业服务监管不够到位。宣威籍人员注册的网上金融产品“安益金融”(标普金融)涉嫌金融诈骗,在曲靖、宣威有较大受害群体,涉案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社会隐患。

整改情况:完成了对“美团”“饿了么”两家网络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食品安全制度完善、平台经营者管理、证照公示等方面给予指导,并对供餐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接下来,我局将全面加强对网络平台进行巡查,提高巡查频次,及时、及早发现网络违法行为。加强与市金融办、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涉“标普金融”人员的稳控工作。强化对网络市场主体的运行监管,灵活运用多种干预措施和手段,分类进行处置,不断健全完善风险源头防范机制,提升监控处置水平。

5.“会销”模式诱导老年人购买虚假保健功能的保健品、保健器材清理整治力度不够、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春节前注销了最大一家保健食品“会销”企业,另3家“会销”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处理1件公安部门移交的保健食品案件。在2020年,我局把保健食品“会销”企业监管纳入今年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重点之一,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监管单位的职责。做好保健食品靶向性抽样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6.对殡葬服务、殡葬产品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监管、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殡葬服务、殡葬产品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列入年度专项工作计划,按市殡葬改革工作要求,加大对“三沿六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反政府规定在火化区开展纸火、棺材、墓碑经营活动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殡葬用品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殡葬服务企业的监管,严查乱收费、销售质次价高丧葬用品、利用封建迷信开展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与相关殡葬改革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合检查和工作督查,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对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坚决处理。3月26日,我局与检察院、人民银行、民政局联合开展了殡葬用品市场、特别是冥币的专项检查,检查殡葬用品经营户24户,查缴违法冥币近30公斤。

(四)扫黑除恶工作不够深入

1.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有时松时紧现象。

整改情况: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已按每月至少1次专项整治的频率,安排了全年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仅3月份,就安排了5个专项整治行动:315执法打假专项行动、过期药品药械专项整治行动、市场安全大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电梯安全整治等。全系统上下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行业治理上下功夫,市场乱象治理、黑恶线索排查和宣传发动三管齐下,为全市的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宣传发动深度、广度不够。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存在宣传盲区,监管服务对象对市场监管局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作用认知度不高、主动反映问题线索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去年,宣威市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万份,张贴扫黑除恶二维码2万张。在今年的3.15宣传活动中,宣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电信、移动公司等单位,共出动宣传车9辆,张贴宣传标语20条,从扫黑除恶、打击传销、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宣传。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多举措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监管服务对象对市场监管部门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作用有更充分的认识,从而提高问题线索的主动反映意识。

3.工作推进有差距。问题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数量不多、质量不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会销”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治乱”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在线索排查中共共排查涉黑涉恶治乱线索8条,其中市扫黑办备案登记线索3条。(分别是:宣威市群乐糕点厂生产加工食品铝超标线索、涉及27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线索(宣市监通〔2019〕2号)、施宗富涉嫌组织领导“台醇共创”电商平台传销线索)。同级向市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条(程必伟涉嫌销售死因不明猪肉线索、穆显运涉嫌销售死因不明牛肉线索、宣威市欧尚服装销售假冒耐克、阿迪服装案线索等)。2020年,宣威市局在市场整治中,组织开展了2020年“两节”市场专项整治,3.15市场专项整治、春季学期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对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食品、特种设备、节日市场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共开展了专项整治9项,出动执法人员328人次,查处违法案件50件,其中疫情期间查处了哄抬物价、销售假冒口罩案件10件。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1.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肃,存在补做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集中学、专题学,杜绝以党组会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以自学代替集中学习,2020年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2次,一次是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一次是《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二是做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通知、有记录、有图片,学习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2.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党组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不强,个别党支部牌子名称至今未更换。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一次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为党旗添彩、为党徽增光“双五”行动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次就本单位《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制定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计划,规定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到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三是拟定了党支部书记的年度不少于2次的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能力和意识。四是对巡查中发现的个别党支部牌子名称未更换问题进行了及时更换。

3.基层所人员配置不均衡。乡镇市场监管所人员空缺多,巡察进驻期间14个基层所未按编制配齐人员,市场监管力量弱,“1人所”仍有2个。

整改情况:已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公开遴选的方式补充人员5名,原定于1月28日举行笔试和面试,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得不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待定。

(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1.“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各支部未按要求召开会议,党支部大会以工作安排代替党内学习,党组成员未按要求上党课,个别支部长期没有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由机关党委牵头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条件,督促个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制定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计划,规定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到基层党支部将党课不少于1次。三是挂钩联系党支部的党组成员负责检查纠正支部以工作安排代替党内学习现象。

2.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多名党组成员三年来的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清单、提纲雷同,民主生活会上只有自我批评发言,没有相互批评发言内容。

整改情况:即日起,严格按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把关好材料,做好规定动作。3月27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主动认领,并对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

1.对发展党员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党员的发展时间会议记录与档案记录不一致,档案资料无签字、盖章、落款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曲靖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二是完善档案管理,提升党员档案管理专业水平。

2.党费收缴不规范。未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部分党员党费按年度交纳或几个月才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规定并严格执行每月第一个星期一缴纳党费制度,经过三个月的严格执行,现在已基本形成党员的自觉习惯,并建立党费收缴公示制度。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每季上缴一次党费。基层个党支部收缴的党费也按季上缴机关党委。三是对迟交党费的党员,1次提醒,2次警告,对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做出除党处理。四是在各基层党支部中广泛落实《云南省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试行)》,要求各党支部可采取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赠送一张“政治生日”纪念卡、开展一次关爱行动或其它特色活动等形式加以认真落实。

3.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板桥监管所党支部书记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已全部进行换届选举,板桥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重安排轻落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少。

整改情况:于4月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将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将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严格,机构改革后,未对廉政风险较高的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谈话制度》。4月3日党组书记将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廉政集体谈话。将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3.述责述廉不严肃。部分党组成员近三年的述责述廉报告只是日期不同或作少量修改,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21日,局党组书记甘增国同志代表党组及个人,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述廉述责,其他班子成员递交了述廉述责报告,市纪委监委领导彭琼芝参加了会议。经查,各位党组成员的述廉述责报告都立足于当年、立足于本职工作开展,雷同率不高。

4.干部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三年来有6人被处分问责,个别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按规定报备。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后,截止目前,我局无一人因违纪被处分问责,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均按规定报备。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二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监督实效。三是严格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严肃处理迟报、瞒报、虚报行为。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不到位

1.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八项规定警钟长鸣,入脑入心。二是在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懒政怠政行为的发生。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公务用车、执法车辆的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等日常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杜绝出现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情况。2020年,我局尚未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资金和补贴的情况。

2.服务基层工作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与下属交流沟通少,工作跟踪问效少。个别基层所和机关股室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少数干部以年纪大、不会做为由不干事、不履职、履职不尽责。

整改情况:进入鼠年,我国突发以武汉为中心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上下进入了全面防疫时期,宣威市市场监管局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上至党组领导,下至普通员工,没有年龄界线,没有男女区别,全体人员都无条件服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局党组的安排,奋战在抗疫一线,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哪里隐患多,他们就出现在哪里,哪里人员聚集,他们就冲向哪里。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局,但市场监管局承担了全部防控工作。网吧、KTV、游戏室、歌舞厅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文化旅游局,但市场监管局也冲在了前面。从责令关闭到指导复工复产,从督促消毒杀菌到安装抗疫小程序,都有市场监管人的身影。截止3月28日,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93人次,累计检查经营场所25381个,累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6805个,累计劝阻了红白宴席290起,累计督促经营户开展消毒杀菌16299户次,累计受理处理投诉举报225件,累计指导1864家餐饮单位复工复产。

(三)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报账单据不规范,部分支出单据签字要素不全,市场监管局与个私协会资产资金交替使用。

整改情况:修订了《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更符合当前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对要素不全的财务报销申请,不予审批通过。市场监管局与个私协会实现彻底脱钩,做到人、财、物、事四分离。

2.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手续不规范。部分须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先施工、后补招投标手续。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杜绝私下采购清单外产品。对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程序招标后采购。

3.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支付须由职工个人承担支付的水电费、房屋维修费用。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宿舍管理不力,由职工居住和外单位人员租住,未收取任何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的使用性质厘清工作,已追缴个人应当负担的水电费10.5万多元。加强对乡镇市场监管所公务用房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将管理权下放监管所,将收益权和支配权上收。目前,清缴部分租房户2019年度所欠房租费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7206185;邮政信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xwscjdgl@163.com。


中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4月28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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