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好意思,我家这里没有路,你们要从围墙上翻进来我家……”陈某对前来勘察现场的法官说道。
案情简介
这是一起相邻权纠纷案,原告陈某的丈夫与被告李某是亲叔侄,两家并排而居,屋前唯有一条通道供两家平时出入,陈某家每次出入都需要从李某家屋前经过。
2019年10月,李某在建房时私自将通道用砖头堵砌,陈某家再无可出入道路,通行只能靠翻围墙。陈某无奈,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田坝法庭。
这天一大早,田坝法庭工作人员就来到了现场,翻过围墙来到陈某家了解了案件情况。
考虑到采用判决方式处理该案诉讼周期较长,陈某一家出入都要翻墙,不方便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法官决定就地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李某表示愿意拆除围墙以供陈某家通行。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陈某一家终于不用再翻墙回家了。
【法官说法】相邻权是指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合理行使其权利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方提供便利或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应以最合理的方式行使,尽可能的减少对相邻方利益的损害,确实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适当补偿。文图:朱桂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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