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这7名农民工的工资要到了

“检察官同志,请帮我们要要血汗钱,2019年2月老板写了个欠条说好11月份付工钱,等到11月份后老板就跑了,我们无法联系上他.......”,2020年4月,7名农民工来到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申请我院支持起诉,经我院立案审查,7名农民工均为宣威市西宁街道赤水村委会某村村民,其中一名农民工属重残听力一级,一名农民工丈夫肢体二级残疾并于2019年12月向党委政府申报临时救助,两名农民工的父母属于低保户需要赡养,该案涉案金额为17000元,每名农民工工钱均在2000到3000元不等。我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同时宣威市司法局委派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对该案提供法律援助。

经我院查明,该案发包方系宣威某电网公司,工程为该公司电缆沟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检察官联系发包方后得知发包方已经将工程款全额结算给包工头,包工头以钱不够发为由写了一个欠条给7名农民工后就失联,承办案件检察官继续多方查找,终于找到包工头,包工头表示无能力支付,经过多次做工作,晓法释理,在我院主持下,法律援助律师见证下,包工头于2020年6月2日全额支付7名农民工工资。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农民工讨薪难这一问题,宣威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把帮助和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作为服务民生的一项长期业务来抓,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力争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同时,在支持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起诉不是目的,协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的办案理念,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检察官提醒:

1.农民工讨薪,一定要保存证据!广大农民工讨薪,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招聘记录、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

2.外出务工,一定要记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上个“保险”!文图:孟秋红、袁子婷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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