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金”婚——我记得我们恋爱中的每一件事

王某(女)与李某(男)系同学关系,两人恋爱8年多,于2019年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2020年2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本以为终于修成正果的爱情童话故事,可随着婚姻而来的却是一地狗血,双方相处不睦,王某遂向格宜法庭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

格宜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先行进行了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但王某提出婚前曾出借给李某两三万元,要求归还,并提交了数十张转账记录用于证实自己的主张。而李某对此否认,认为自己并没有向王某借过那么多钱,并且恋爱期间或是婚后自己也转过很多钱给王某,也要求返还。最终,因双方就经济问题未达成调解协议,定于6月另行开庭审理。

开庭当天,王某与李某按时到达格宜法庭,同行的还有各自的亲属,浩浩荡荡一行人涌进法庭。承办法官于庭前再次进行调解,令人瞠目的是,李某也整理了自己近年向王某转账的凭证,向法庭提交了多达几十页的转账记录,要求原告王某归还。

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大到上万元,小到几十块,每一笔转账的原因、用途双方都记得清楚楚楚,承办法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你们两人恋爱多年,在一起共同生活,今天你转100元给我,明天我转99元给你,后天你又转100元给我,相互之间因生活的支出是无法计算清楚的,那么多年的感情无论走到哪一步都多少有点情分在。”

经过调解,原告王某终于同意只要李某归还自己的嫁妆,被告李某也当即同意,本以为耗时一下午的调解终于接近尾声。可李某的父亲并不同意归还嫁妆,甚至表示自己家出钱给王某买的衣服都不能给她。眼见亲家加入小夫妻的“战局”,原告王某的母亲也坐不住也加入了其中,双方你来我往多个回合后。最终王某再次让步,表示把自己的个人衣服带走就可以,双方终于就离婚一事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后王某的个人衣服由其取走。

【法官寄语】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大部分都没有那么明确的是非界限,两人基于爱和责任共同组建家庭,有别于合伙做生意,夫妻双方应当彼此尊重、包容、理解,而不该仅仅囿于账目与计较,最终使一段原本美满的婚姻走向离婚。文图:何燕萍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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