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云南省文旅厅调研组到宣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

10月12日,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一级调研员兰明贤带领的调研组到宣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听取宣威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基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以便再次修改完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拟稿)。

调研活动以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参会的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展演中心、部分乡镇、街道、社区、村、非遗传习馆、业余文艺团队、老文化工作者在座谈交流活动中,站在不同的工作角度,对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对共性存在的经费困难、工作人员欠缺等问题客观进行了反馈,对《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拟稿第三稿的相关条款修改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兰明贤总结时说,宣威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在曲靖市有很强的代表性,工作成效明显。各位参会人员反映的问题很客观、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十分衷恳,调研组会后会认真梳理各种意见建议,会进一步组织修改和完善《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拟稿),使法规的制定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更有可操作性。并尽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及颁布实施。文图:黄旭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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