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子女拒绝赡养父母,宣威法院调解止纷争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现实中一家人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会有一些鸡零狗碎的小摩擦发生,处理不好则会加剧家庭矛盾,但无论有多大的矛盾,无论于法于理我们都应当赡养父母。

孙某育有8个子女,老伴已去世多年,现已83岁,本应是子孙绕膝、安享晚年的年纪,却因子女拒绝赡养又无生活来源,不得不奔波于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之间。2017年经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三个儿子孔某甲、孔某乙、孔某丙轮流照顾老人日常生活起居。后大儿子孔某甲依约赡养了母亲,孔某乙、孔某丙均拒绝赡养。2020年11月初,孙某无奈,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宣威法院。

接收案子后,承办人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案情,考虑到原告年纪比较大,行动不便,且近年来赡养纠纷多有发生,为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决定进村审理此案。

庭审中,案件承办人孙应波认真听取原告的诉求和意见,以及被告不愿意赡养的原因,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赡养有关的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和讲解,“人都是会老的,等你们三被告耄耊之年时,是希望父慈子孝、其乐融融,还是想要老无所依、孤苦无依,你们现在在做的,可能就是你们的子女将来效仿的……”承办人语重心长的劝说道,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及释法说理,原告、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跟着大儿子孔某甲生活,孔某乙和孔某丙每月各支付赡养费200元。

“饮水思源是常理,人生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力量让父母实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此次巡回审理,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文图:袁红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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