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检察院首次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

检察公开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近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对救助申请人孔某某等9人申请的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释法说理、彰显检察温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浦仕航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法委、扶贫办、妇联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浦仕航介绍了听证员及此次听证会的议题。5位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救助申请人及代理人的申请理由及依据,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走访调查情况、审查情况及拟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

听证员通过集体讨论形成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孔某某等9人申请的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和标准,同意承办检察官的拟救助意见。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听证评议意见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办案原则,认为孔某某等9人申请的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均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的应当予以司法救助的情形,决定对救助申请人孔某某等9人开展救助,拟对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3.2万元,当场与救助申请人签订救助协议,并举行司法救助金授牌仪式。

本次听证的6件司法救助案件均属“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案件,其中有4件6人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未成年人3人、残疾人1人。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和国家司法救助功能,把贫困户列为“四类重点救助对象”之首,积极主动发现救助线索,准确审查给予司法救助,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精准扶贫,关爱特殊群体,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的人权保障和扶贫救困的作用,体现了对因案致贫及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真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落到实处。

据悉,自实施脱贫攻坚战以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大局,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向贫困户及生活困难的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1.3万元,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权保障和扶贫救困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文图:高媛、孙娅芳、周洲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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