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本是一个对事关群众最低生存保证的存在,也应该是无需法律调整,仅凭百姓心中的道德律、邻里关系准则或者善良社会风俗都可以自行化解的矛盾,却一再诉诸法律,对簿公堂。近日,宣威法院又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巍巍牛栏,奔腾不息,浇灌两岸,滋养百姓。世外桃源之地,水秀谷丰,钱、黄两户人家却为邻里通道纠纷不止,打破这一田园美景。
“通道占用了我家的土地,就算枪毙了我,我也不让出通道”。“今天就算你们执行了,改天我还是要把路堵住,我就不信你们搬到这里住着。”
执行法官一再宽容被执行人的雷人惊天之语。毕竟,群众法律观念淡薄,邻里感情疏远,是需要教育和感化的。
“未经集体同意,私自改变村民道路走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生效判决,若对判决有异议,您依然可以申诉,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行使你的权力,妨碍执行要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本次执行完毕后,你又堵路,属于犯罪,属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
“当然了,你们都是隔壁邻居,申请人不要为了一公分、两公分的界限,斤斤计较,你们的官司不是赢了,而是输了邻里感情。当然,被执行人也不一定输了,若主动让出通道,也能赢得邻里感情”。
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测量、钉桩、拉线……执行法官客串划界工作也是如此得心应手,经过几个小时的持续工作,群众的出行通道畅通了。文图:赵冲、何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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