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医保〔2019〕23号)及《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文件的通知》(曲医保〔2020〕13号),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对2020年第4季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评定,经宣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1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电话:0874-6066918。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0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