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境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宣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级别口罩,及时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原则,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返乡人员特别是境外入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及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的排查、信息登记和管控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报告。

三、在入境点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入(返)宣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国内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目前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惠七满族镇)入(返)宣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邢台市全市入(返)宣人员一律居家隔离7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中风险地区入(返)宣人员,全部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体温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流动;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宣威云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的可正常流动。疫情低风险地区入(返)宣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绿码正常流动。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

四、全市所有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店、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戏室、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巡查监督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亮码(健康码和行程卡)、配戴口罩、场所消毒、排队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点)、影剧院、图书馆、游戏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进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养老机构、福利院、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戏室、网吧、体育馆、KTV、学校、幼儿园、办事(证)大厅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及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通风不良场所,要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码亮码和体温检测。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聚集、不串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取消;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不邀请近期有境外、边境地区、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加。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保持家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必备的疫情防控物资。

六、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举办团拜、集体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鼓励线上开会,精减各类会议,缩小会议规模,加强会议管理,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隔位就坐等措施;确须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并提供防控方案;取消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等聚集性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强化健康教育,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控规定。

七、凡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主体对进口物品、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流入物品、快递物件等进行消毒处理。

八、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集市管理,落实市场秩序维护措施,引导群众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安全距离,常态化做好集市清扫保洁和消毒工作。

九、提倡高中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内群众在居住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尤其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必须出行的,要关注目的地疫情形势,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十、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要做好应急准备,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

十一、“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留人员)和中国籍偷越国境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报告,并到当地派出所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向当地村(社区)或公安机关(110)提供“三非”人员线索,举报一人属实的奖励1000元,扭送一人奖励3000元。

十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十三、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7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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