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曲靖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桂俊光,宣威市板桥街道西边完小教师,2021年3月5日14时1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余琨,中共党员,会泽县地方海事处处长,2021年3月5日20时4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张开能,中共党员,宣威市田坝镇新民村委会村民,2021年3月9日13时4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3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