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宣威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9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李 峰,宣威市板桥街道水务所中级工,2021年4月16日23时1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1.缪志敏,中共党员,宣威市西泽乡迤那村委会1组村民,2021年4月14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2.张丽宣,宣威市第五中学一级教师,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3.田 银,中共党员,宣威市宛水街道第一完全小学副校长,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4.赵 华,宣威市文兴乡文兴村完小一级教师,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5.朱坤香,宣威市双龙街道第一完全小学高级教师,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6.钱 洁,宣威市西宁街道第一完全小学高级教师,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7.晏祥卫,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8.李章能,中共党员,宣威市倘塘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4月1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宣威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