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酒驾”+“阻碍执行职务” 宣威任性男子自食苦果

近日,宣威市公安局启动维权机制,迅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对一名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的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5月6日9时许,宣威市公安局值班局领导接到交警大队报告称:5月4日21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宣威市海岱镇密德村委会三叉河路口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中,在对涉嫌酒驾的驾驶员李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时,李某拒不配合,以辱骂、抢夺执法记录仪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接到报告后,宣威市公安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组织由法制大队、督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和海岱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维权工作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将李某带至卫生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调查取证,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经鉴定检测,李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5月10日,宣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并于当日执行。

由于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等待李某的还有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以及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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