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即将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的通告

营造良好交通秩序,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登记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二、注册登记地点:宣威市电厂路154号(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宣威市建设西街1号(宣威市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

三、注册登记手续: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凭身份证、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国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四、至2021年8月11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如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的;改变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号码、车身号码的;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逆向行驶、闯红灯、占道行驶、乱停乱放、驶入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安装或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违法载物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当事人,可以扣留或者收缴、拆除、解体、报废电动自行车。


特此通告


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19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