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不文明交通行为持续曝光【第50期】(共享单车类)

上期,我们收集曝光了一批

骑行共享单车违法载人的图片

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但随着暑假假期来临 

仍有部分青少年学生结伴出行

选择共享单车“一带二”

共享单车载人

不仅是一种危险行为

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

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共享单车、电单车禁止载人

2017年,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用户要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目前,社会上常见的共享单车、电车车筐均贴有“禁止载人、最大承重5KG”的标识,且没有设置后坐垫,说明只能一人骑行,禁止载人。

2.违规载人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共享电车在车身上已经明确表述了所有的规定与载重载人明细,使用者无视规定,放纵自我所造成的后果,与相关责任跟平台方无关,应该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3.违规载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很大概率拒赔

目前,我市路面上的共享电单车只有1个座位,骑乘两人是交通违法行为。此外,相关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由于共享电单车违法载人、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很大概率拒赔。

宣威公安交警提醒您:

在享受共享单车、电单车带来的便利同时

也要注意使用安全

不要拿自己与同伴

或家人的人身安全来冒险

以免发生不可逆转的伤痛

广大市民要切实遵守

各项交通行为准则和法律法规

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共同塑造我们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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