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经请示市委、市政府,拟在宣威市西宁路(建设西街路口至向阳西街路口)打造一条“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街,评比出10户五星级诚信商户和40户“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现将《宣威市“五星级诚信商户”“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评比标准和评分细则》公示如下:
宣威市“五星级诚信商户”“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评比标准
1.各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照经营。
2.按照证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按时年报。
3.保证商品质量,把好商品进货关,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变质和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掺杂使假。
4.餐饮商户严格按照“净餐馆”标准,中型餐馆达到“七个达标”要求,小型餐馆达到“五个达标”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5.坚持明码标价,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促销等价格欺诈行为。
6.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计量器具,不缺斤少两。
7.遵循商业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规定,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8.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和12315消费投诉,主动与消费者和解,履行经营者首问责任,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
9.消费环境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整齐,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10.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庄,服务态度热情诚恳,解说耐心细致。
11.建立健全商品进销货登记台账。
12.积极配合参与宣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相关活动,主动参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评比活动。
13.依法纳税,无欠税、偷税、漏税行为,无涉税违法行为,主动向消费者出具发票和购货凭证。
14.尊重和自觉接受各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15.严格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到门前“五包”,无店外广告,无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干净。
16.自觉遵守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原则,不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强买强卖。
宣威市“五星级诚信商户”“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评分细则
特此公示
宣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