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宣威创建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市民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根据创文、创卫有关要求,决定创建两条(振兴街、建设街)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确定振兴街(祥达加油站路口—美奂广场红绿灯路口)、建设街(火车站路口—第二人民医院路口)创建为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

二、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路段禁止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包括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通行。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严禁车辆逆行,严禁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严禁行人横穿机动车道。

四、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逆向停放的;

(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转弯、掉头,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放行时不依次排队等候,以及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车辆的;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

(四)擅自改装车辆外形的,特别是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车棚、挡风罩、棉手套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五)客运车辆随意停车上下客,公交车不按规定停靠站的;

(六)发生符合先行撤离现场条件的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将车辆移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七)违反规定占道施工、堆物作业或占道经营妨碍交通的。

五、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文明参与交通。


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4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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