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一场“无声”的调解──翻桥越埂,宣威法官为聋哑人上门调解

这是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原告孙某自2003年与被告晏某分居,离家多年,两个孩子跟随晏某及爷爷奶奶生活,在两个孩子均已成年后,孙某向宣威法院田坝法庭起诉要求与晏某离婚,而晏某是一名聋哑人,不会手语,不识字,也读不懂唇语。

田坝法庭正处于维修改造期间,办公地点已暂时迁到海岱镇。但为方便本案当事人,本案经立案后,定于9月1日下午两点半在田坝法庭临时场所开庭。

当天下午还有一件情况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要开庭,且本案双方当事人长期未见面,为避免发生冲突,执行局干警一行人由副局长陈子阳带队来田坝协助处理该案。

开庭时间到了,来到法庭的是孙某和儿子小晏,小晏告知我们,其父晏某和母亲孙某分居多年,对于离婚一事,父亲晏某是同意的,但是因为近来下雨,路不好走,所以自己代表父亲晏某来开庭应诉。

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大家决定上门为双方当事人处理该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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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来到田坝新民的一个村落,大家这才发现,前方被一条河拦截,只能徒步,翻了石桥,还要走过一段地埂。地埂的一边是河流,一边是包谷地,只能容纳一人经过。烈日当头,大家一心只想让案件顺利解决。

来到晏某家,这场特别的离婚案件开始了特别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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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儿子小晏全程一直帮忙比划表述,做了笔录后,晏某拒绝签字,且情绪激动,对着孙某摇手,也用手比划着,这可难住了大家,晏某应该想说些什么,但在场的人不理解晏某的意思。

这时,同事李学春也和晏某用手比划起来,两个人你比我猜,比划半天,晏某终于明白,这次处理的是双方的离婚案件,之前发生过的争吵也就翻篇了。于是,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通过一下午的调解工作,这场特别的离婚案件也得到顺利的解决。文图:董亚萍、赵云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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