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 当好为民解忧“排头兵”

10月12日至13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福,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启欢带头到宣威法院龙场诉讼服务站巡回审理王某诉李某离婚纠纷等6起案件,除1件案件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外,其余5件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

王某与李某结婚20余年,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长女均已成年,次子今年5岁。今年9月,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吵打,王某起诉至宣威法院格宜法庭要求与李某离婚,在案件前期调解过程中,王某态度强硬,坚决要求与李某离婚。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陈永福在庭审中发现,夫妻二人已共同生活多年,具有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但李某于2020年因生病接受手术后,心态发生转变,对待妻子也失去耐心,导致夫妻矛盾激化。

陈永福当即决定对案件采取“背对背”调解,分别引导双方当事人珍惜多年夫妻感情,并现场电话联系双方已成年的子女,了解他们对案件的想法。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近3个小时的调解,李某声泪俱下向王某作出保证,今后将调整心态好好对待王某,而王某的坚硬态度也终于有所软化,决定再给李某一次机会,暂不要求离婚,案件以调解和好结案。

童某、李某诉钱某合同纠纷案

2021年2月,钱某驾驶车辆与田某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田某及车辆乘坐人李某、童某等人受伤,经宣威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钱某全责,后经宣威市公安局龙场派出所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由钱某赔偿童某伤残补助金等费用71880元,赔偿李某误工费等费用15600元。后钱某未履行,童某、李某起诉至格宜法庭。

13日上午8:30,案件准时开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事故发生及协议签订过程,但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在双方当事人申请下,承办法官李启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为确保童某、李某及时拿到后续费用,李启欢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下午13时许,双方达成协议,由钱某赔偿童某伤残补助金等费用63880元,赔偿李某误工费等费用15600元,钱某当庭履行义务。

开庭结束后,李启欢还为龙场镇政府工作人员解答了整合关闭煤矿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到承办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家中了解原告伤情及治疗情况,为后续案件审理做准备。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宣威法院紧紧围绕“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困难、满足群众所需”的目标,制定《宣威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细则》等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院领导带头巡回审理案件,全面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热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文图:赵扬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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