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法院:四项举措,强化长期未结案件清理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审判质效,树立司法权威,宣威法院创新举措,把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健全机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督办负责制,全面掌握工作整体进度,逐案制定责任计划和清案措施。专门制定了《宣威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清理范围和时限要求。

二是智能监控。审管办对长期未结案件通过局域网智能信息平台,对审判流程全面监控,对发现临近审限案件,审管办及时向承办人和承办部门预警,并建立清案台帐,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是一案一策。对长期未结案件,审管办及时催办督办,并向承办部门和分管院领导进行通报。由各部门及其承办人逐案剖析、分析原因、区别情况、找准症结、因案施策,实行案结销号制度。实行“六定三集中工作制”,领导包案负责制。即定承办人、定清理方案、定清理措施、定清理计划、定清理时限、定包案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清理。

四是重评查、强考核。将长期未结案件纳入重点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并作为法官晋级的重要参考指标。并作为对院庭长落实审判管理职责的“硬指标”进行考量,做到全程留痕、有档可查,切实把责任压实到领导、部门、具体承办人员。

通过四项举措,宣威法院积案得到有序有效化解,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形成了诉讼案件均衡结收案的良性循环。文字:母德逵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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