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阻碍执行?强制执行

安徽桐城有一个“六尺巷”的民间传说故事,道是,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的府邸与吴姓相邻,吴姓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纠纷,告到衙门,因两家都是名门望族,相府家人遂驰书京都,大学士张英阅罢,立即批诗寄回,诗曰:“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家人得诗,旋即拆让三尺,吴姓深为感动,也连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一条六尺宽的巷道。


这条巷的宽不是宽在“六尺”上,而是“宽”在人民的心灵境界与和谐礼让的精神上,故事永流传,美德要传承。


然而,生活中仍有少数人为图一时之快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法庭就处理了这样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此案中,丁某与陈某是邻居,两家有一条公共行走的道路且已共用几十年,后陈某因建房修路便用空心砖将该道路砌了起来,让丁某无法通行。经过基层组织的调解,双方互不相让,无奈之下,丁某只能诉诸法院,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某拆除部分墙体,但陈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随后,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送达执行通知书、说服教育、做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拆墙通知书后,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一起做工作,希望被执行人不要赌气,配合人民法院执行。


到通知拆除墙体的期限已满后,被执行人家无动于衷。于是,田坝法庭与执行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到场,对阻隔围墙进行强制拆除。



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陈某拒不露面,让其七旬父母在家阻碍执行,在执行人员宣读完执行纪律后,其父母靠在围墙边阻碍执行。


“老人家,你是在阻碍我们执行啊?”


“是的,我就是要阻碍你们,不可能让你们拆的”。


经过执行人员再三强调“不要妨碍执行”,两位七旬老人仍然无视法律且辱骂执行人员。随后,执行人员对七旬老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强制将其带离现场,随后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对涉案墙体进行测量并标注,召集施工队伍,进行墙体拆除和道路恢复工程,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最后,执行干警对七旬老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在老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和其子女的请求下,执行人员解除了对七旬老人的控制措施并将其送回家中。


法官提示:人民法院的裁判生效后,一部分被执行人默不作声,退居“幕后”,试图让不懂法律的老人、身体不便的残疾人“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真的可以解决问题吗?不管你是软抵抗,还是硬抵抗,针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除了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还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小任性,大责任,法律义务不可忽视!文:赵云、董亚萍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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