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你这样的侄儿子,你把生病的羊卖给我,羊都全部养死了,还把我的羊都传染病了,喊我给钱我一分都不给。
你差我羊钱不给,你还有理了,我也不认你这个姑爹。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在办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后详细了解双方的纠纷情况。
被告孔某是原告包某的姑父。2015年,孔某向包某购买了19只羊,双方约定了价格为17000元,孔某给付了4300元,仍下欠12700元,孔某写了欠条给包某。孔某买羊后,因羊生病陆续死了,孔某认为是包某卖了生病的羊给自己,因此拒绝支付下欠的买羊款12700元。包某多次上门索要,双方矛盾日渐升级,叔侄关系降至冰点。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经过评估,认为案件具有可调性,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循循善诱。一方面从亲情出发,提醒双方以前相处甚好,今后也应当维护亲情关系。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包某考虑孔某的实际损失及经济状况适当作出让步。再一方面,从法律出发,告知孔某如果调解不成,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终于打开双方的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孔某当庭给付包某9000元。在签完调解协议后,叔侄俩笑着握手言和,各自反省了自己的不当之处,并表示今后还是一家人。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可以是温暖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是人民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文图:胡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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