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男子在宣杨高速上散步 宣威公安交警及时处置化险

1月2日下午,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杨高速执勤民辅警驾驶巡逻警车在宣杨高速开展元旦假期交通安保逻防控工作。15时35分许,当巡逻至宣杨高速白露大桥路段时,发现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散步,惬意悠闲地看着公路沿线风景,面对高速公路上一辆辆呼啸而过的车辆,全然不知其处境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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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危险情景,执勤民辅警立即停下警车上前将该男子带到紧急停靠带。经了解得知,原来该男子是高速公路附近村子的村民,在家闲来无事,觉得今天比较晴朗,于是翻过高速公路隔离护栏,上高速散步看看风景。民警耐心地向该男子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严禁行人上高速行走,加之高速公路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刹车而碰撞行人,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因此,行人上高速行走,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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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耐心的讲解和宣传,该男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并保证今后再也不上高速公路行走。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给予警告处罚后,将该男子带离高速公路,及时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是最严重的一方,往往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文图:朱家平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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