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1月起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依据《关于执行<2021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医保〔2021〕129号),宣威市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新调入74个药品,涉及21个临床组别,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20种,肿瘤用药18种,丙肝、结核、艾滋病等抗感染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2种,其他领域用药12种。调出11个药品,均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药品,不影响患者用药需求。同时,新增绝大多数药品支付范围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原目录内241种药品取消“门诊使用报销限制”,参保患者住院使用也能报销,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

根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支付政策,目录内药品医保基金区分“甲类”“乙类”药品进行支付,甲类药品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5%、国家谈判药品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规定比例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区分甲乙类药品。

宣威市医保局将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基层经办机构分别开展政策解读和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对接更新药品目录数据信息并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加快推进新增药品挂网采购,确保目录内药品买得到、可结算、能报销,确保参保群众按新的标准享受待遇。通讯员:刘如意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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