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殴打他人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结果都一样

案件一

近日,宣威市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接到群众杨某琼报警称:其因家庭纠纷被丈夫浦某靖殴打,请处理。

接到报警后,龙潭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 2月2日,浦某靖在家中与其妻子杨某琼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打。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浦某靖如实陈述了殴打妻子杨某琼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耿浦某靖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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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近日,李某芬向宣威市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报警称:“我家载种的果树被人砍掉,请求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并查获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曹某荣、李某芬。

经询问,曹某荣、李某芬因琐事产生矛盾,曹某荣先后砍挖李某芬地里栽种的5棵杨梅树、6棵樱桃树,1棵枇杷树,并砸毁李某芬家的空心砖20块,李某芬发现后,砍掉曹某荣地里的1棵桃子树、2棵枇杷树、1棵柿子树。

曹某荣、李某芬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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