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记分新规实施以来 宣威首例未悬挂号牌违法行为被查处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记分新规中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一次记12分调整为一次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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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宣威市一名驾驶人不按照法规规定把车辆号牌安装好后再驾车上道路行驶,而是将车辆号牌放在车辆后备箱里,被执勤民辅警查获后,被依法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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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胡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型客车行驶至宣威市白云路段时,正在该路段执勤的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减量控大”攻坚专班民辅警发现前方驶来一辆黑色小型客车未悬挂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用执法记录仪拍下未悬挂车辆号牌的违法证据。经检查,该车辆核发的临时号牌已过期,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号牌有效期为2022年3月5日。民警责令驾驶人胡某打开车辆后备箱,在该车后备箱内找到了云D.XXXXX蓝色号牌两块,经核查,这两块号牌正是该车辆登记注册的号牌。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驾驶人胡某对其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胡某进行了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后,责令胡某按照规定把车辆号牌安装好后再驾车上道路行驶。作者:朱家平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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