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道路通畅和行人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容和道路通行环境。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情况,结合车流量和道路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决定取消城区部分路段停车位;
一、取消时间:
2022年10月27日起
二、取消路段:
振兴街南段(祥达加油站路口)至新人民医院(双侧停车泊位)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宣威城区和谐氛围,创建文明城市,不得在上述路段随意停放车辆,自提示发布之日起,对违反禁令标志乱停乱放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