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宣威市主城区禁止(限制)人力三轮车三(四)轮电动车和燃油三轮车摩托车通行的提示

为强化城区交通乱点、乱象治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常态化巩固保持宣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努力构建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城区交通环境。宣威市人民政府对城区一环道路及街道路段进行(限制)人力三轮车三(四)轮电动车和燃油三轮车摩托车通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禁行区域

(一)西宁、双龙、复兴、丰华、宛水、虹桥街道(街道辖区所有路段);

(二)宣威城区一环内所有路段;

二、处罚措施

(一)对驶入城区一环禁行路段的人力三轮车、三(四)轮电动车和燃油三轮摩托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市交通局、市住建局、运政管理所等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驶入禁行街道的人力三轮车、三(四)轮电动车和燃油三轮摩托车,由辖区街道对其车辆进行拖离后,交由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不乘坐三(四)轮电动车和燃油三轮摩托车,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主动劝阻和举报。对违反规定,拒绝、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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