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专业规范的培训,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准驾资质,便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自身和周围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无证驾驶,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3日,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典型的无证驾驶案件。当日15时许,大队党员先锋一队民警辅警在执勤途中,在城区环东路污水处理厂附近路段看到一名男子驾驶着一辆摩托车,车辆行驶轨迹异常,车身不时左右摇晃,疑似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
随后,民警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没有摩托车驾驶资质,车辆系其刚从附近4S店购置。固定了无证驾驶证据后,民警现场开具了强制措施依法扣留了涉案车辆,告知了其相应的处理流程和事宜。
摩托车的性质属于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位男子的一时侥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在此,宣威公安交警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需具备相应的准驾资质,切勿抱存侥幸心理无证驾驶,影响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作者:代双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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