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避免误食醇基燃料的预警公告

年关将至,亲朋好友互相宴请,红白宴席日渐增多,“三杯小酒助助兴”乃人之常情,但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因误食醇基燃料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特作如下安全风险预警:

醇基燃料不是食品,不能喝。

一、不要把醇基燃料误当白酒喝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 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醇基燃料是一种新型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销售、标识等相关规定。相比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醇基燃料更加经济方便,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宴席和户外野炊等。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醇基燃料产品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甲醇又称木醇、木精,早在2002年就被国家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并在2011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中。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液态醇基燃料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误当成散装“白酒”。消费者从感官上难以分辨液态醇基燃料与白酒的差别。

二、误食中毒要尽快送医救治

醇基燃料的毒性主要来源于甲醇。甲醇中毒对人的神经系统和血管的毒害作用十分严重,特别是会对视神经造成危害。如果误食,往往会造成急性中毒。初期中毒症状有: 心跳加速、腹痛、上吐(呕)、下泻、无胃口、头痛、晕、全身无力。中毒症状严重的,会神智不清、呼吸急速至衰竭,甚至失明、代谢性酸中毒和死亡。一般地,摄入甲醇5-15 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 mL可导致失明,30-70 mL即有致死风险。

误食甲醇中毒后,迅速救治措施是挽救生命和视力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甲醇中毒的早期症状与醉酒相似,周围的人误以为只是醉酒而不作处理,导致救治时机延误。消费者聚餐时饮酒,尤其是喝散装白酒又不明酒水来源的,如果发现有醉酒症状,并同时伴随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立即使患者饮用足量温水、促进催吐并尽快送医。

三、增强辨别标志防止误食

消费者要增强辨识意识,不要饮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更不能碰到有酒味的液体就当酒喝。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警示包装标识以防误饮,是杜绝误食醇基燃料中毒的重要方法。

在餐饮环节,餐饮经营者要做到:

一是注意存放位置,醇基燃料不能与食品或酒放在一起,尽量选择消费者不会前往或不易看到的地方存放。

二是注意及时收存,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避免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

三是张贴警示标语,经常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

四是加注其他液体。可添加黑色液体(如墨水),以便于从颜色上与白酒有明显区分。或添加强烈苦味的化合物,饮用时难以入口,以防止误食。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人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2023年新春佳节将至,在和亲人、朋友享受美酒佳肴的同时,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止发生让自己、让家人、让朋友追悔一生的惨剧。

特此公告。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8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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