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后,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

2月1日,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三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涉案当事人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及其他行政处罚。

当日中午,大队北片区勤务室民警辅警在城区环城路(水务局附近处)设立卡点,围绕“三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开展查缉。13时许,在检查一辆行经卡点的三轮摩托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随即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随后,民警在制作现场法律文书时调查发现,该名驾驶员持有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D类,其于2022年10月8日因为酒驾曾被给予罚款、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6个月的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且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名驾驶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俗称“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作者:代双欣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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