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2月4日,宣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双龙街道一居民报警称,其家厨房里发现有一只猫头鹰。接到指令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民警观察初步判断,该动物确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没有外伤。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现场肯定和点赞报警人发现野生动物进行保护并及时报警的行为。随后,森林警察大队将该猫头鹰带回大队,待其恢复体力后放归大自然。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