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宣威市公安局西宁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代某荣、周某娟银行卡账户交易异常,有涉嫌从事洗钱违法活动。随后,民警深入研判、缜密侦查,成功查获违法嫌疑人代某荣、周某娟。
经调查:代某荣、周某娟两人都是因为需要用钱,在他人以帮忙办理黑户贷和刷流水获得高回报的诱惑下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通过进一步询问,代某荣、周某娟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规定,西宁派出所依法分别给予两人罚款四百元处罚。
5月18日,宣威市公安局文兴派出所在“断卡”线索核查工作中发现,文兴辖区王某名下建设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
经初查,王某将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跑分”,并从中获利 500 元。
经询问,王某如实陈述了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如果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以出租、出售、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均涉嫌违法犯罪,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